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 “综合治理”、“平安学校” 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,确保学校安全、稳定,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地开展,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制度。
一、坚持每日当值人员上岗后要认真交接班的制度,做到有事情早发现。
二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, 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。
三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,并及时进行整改。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。
四、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,在自查的基础上,强化整改措施,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。
五、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二至三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,举行两次以上安全主题班会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,提高防范能力,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。
六、学校保安和值班教师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,对所有的办公室和教室要亲眼确定无事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,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。
七、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,认真检查场地器材,加强保护工作,平安的上好每节课。
八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,确保关键时刻,拿得出,用得上。
九、保卫人员要看好大门,严查外来人的身份,确保进校的人不会对学校的财产和学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,严格外来人的登记制度。坚决杜绝小商小贩进校进行贩卖,发现有此情况立即将其驱逐出学校,如遇其它情况,立即报告学校,由学校进行处理。
十、学校将对所有的电器设备进行每月的检查, 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要及时的维修和更换。
十一、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,严格实验操作规程,加强危险药品管理,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。